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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灾后学校校舍维修重建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9-04  浏览次数:848
核心提示: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灾后学校校舍维修重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灾后学校校舍维修重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市委五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后重建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重建步伐,近期,市委、市政府专门组成工作督查组,对全市灾后重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促检查。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前一阶段,各县区政府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能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积极开展灾后校舍维修重建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这次督查中也发现了学校校舍灾后维修重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 现是校舍维修重建的进展不平衡,对市委、市政府重建的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工程项目监理不规范,校长的学校法人地位不突出等,影响了重建工作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为切实把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后校舍重建工作的政策全面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快全市灾后校舍恢复重建步伐,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校舍重建的各项政策。灾后校舍恢复重建任务艰巨,全社会十分关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办、市政府办先后下发了《关于全市教育系统受灾学校校舍维修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水市受灾学校校舍维修重建工作实施方案》,但是一些县区对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后校舍维修重建的相关文件,还没有完全吃透弄清,还没有完全贯彻落实到位,落实到基层部门、乡镇和学校,对资金筹措的八个渠道没有完全理解,影响了灾后校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此,各县区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形式,将市委、市政府对灾后校舍恢复重建的基本政策贯彻落实到相关部门、乡镇、学校等基层单位,使基层单位能够全面掌握灾后重建的要求和政策。各有关部门、乡镇、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后校舍恢复重建的政策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形成合力,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开展灾后校舍重建工作。

  二、多渠道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资金是校舍维修重建工作的保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天水市受灾学校校舍维修重建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八个资金来源渠道,足额筹集校舍 维修重建资金,同时要积极向国家、省上争取项目资金,广泛吸纳社会捐赠资金,多方争取援建项目资金。要有效整合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长效机制中小学校舍维修资金、农村初中改造项目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对于建筑材料涨价等因素造成危房改造项目缺口资金,各县区要按照《天水市受灾学校校舍维修重建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将“上级拨付的专项救灾资金的20%以上用于受灾学校校舍维修重建和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70%用于受灾学校维修重建”所筹集到的资金,优先安排用于危房改造、长效机制和农村初中改造项目的资金缺口,确保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三、强化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对灾后学校校舍维修重建项目,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一要严格重建学校的设计标准。恢复重建学校的抗震设计,要按照《甘肃省建设厅甘肃省抗震办公室关于加强“5.12”汶川地震后我省城乡规划编制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防工作的意见》(甘建设[2008]249号)要求进行设计。就地重建和异地新建学校一律取消预制构件,实行现浇。在用地比较宽阔的地方,以建平房或低层建筑为主。严格新建学校的建设标准,做到安全、经济、实用、够用。二要加强招投标管理。灾后校舍恢复重建项目的招投标,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进行, 具体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步伐的意见》(天政发[2004]149号)相关要求组织工程招投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三要加强项目施工监理。恢复重建项目要实施全过程监理,自开工之日起,工程监理人员应保证每天在工地,按照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监理的规定,严格检查入场建筑材料质量和施工工序、工艺、方法、进度、质量等各个环节,详细记录监理日志,并向当地建设部门工程管理机构如实反映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禁一个监理人员对多个建设项目轮流监理。重建项目学校要聘用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人员,或选派责任心较强的人员,经培训后,在施工现场协助进行全过程监督。四要严格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建筑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要将工程技术资料和竣工工程决算资料整理完整,并向县级工程管理机构报送竣工申请验收报告;县级工程管理机构要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及项目学校联合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对项目从规划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四、加强过渡安置房的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技术导则》的要求,加强中小学校安置房的安装与管理。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合理选址、集中建设。安置房安装完成后,学校要准确地将活动板房投资、建设面积等情况登记造册,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定期对安置房的防水、防火、排水、供电等设施进行巡查检修,确保安全使用,延长使用期限,提高使用效益。今秋开学 检修,确保安全使用,延长使用期限,提高使用效益。今秋开学后,各学校要借助活动板房的安置工作,对师生开展知恩感恩的集中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教育学生从小树立远大理想,努力学好知识,长大后回报社会,回报人民的情怀。
 
  五、全面落实各项减免优惠政策。各级教育、发改、建设、规划、土地等部门要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全市教育系统受灾学校校舍维修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各项减免优惠政策,区别不同情况,对校舍重建项目,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简化程序,减免收费,做到“一站式办公”和零收费,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六、实行项目进度定期报告制度。各县区要按照市学校校舍维修重建指导协调组的要求,对本县区校舍维修重建进展情况定期督查统计,并分别于每月15日和30日上报市校舍维修重建指导协调组办公室。市学校校舍维修重建指导协调组,将对各县区校舍重建项目进展情况专门定期通报,对重点项目在网络、报刊等媒体上公布,增强透明度,让社会各界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强化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八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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