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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式家具成品名词术语》 国家行业标准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8-07  浏览次数:801
核心提示:由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拟定计划,深圳市家具研究开发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联合起草的《板式家具成品
由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拟定计划,深圳市家具研究开发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联合起草的《板式家具成品名词术语》国家行业标准已于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

  据了解,QB/T2913-2007《板式家具成品名词术语》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柜架类家具成品名词术语;第2部分桌(台)类家具成品名词术语;第3部分床类家具成品名词术语。

  该标准引导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不仅要看价格,看款式,还要看家具的健康安全指标,看家具的生产日期、材料、保养等内容;标准强制性地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必须提供给消费者真实的、可核实的信息(包括企业名称、进口代理商、经销商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从而促进企业经营必须依据标准;标准还要求企业生产必须有标准所依,就直接或间接地对我国家具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出新的要求;对企业内部的现代化管理以及企业家或企业领导的素质提出更高要求;同时该标准对进口家具的国内市场也提出规范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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