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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呼吁——及时立法消除装修污染隐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09  浏览次数:610
核心提示:近年来,随着室内环境污染愈发严重,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呼声也在持续。全国政协委员张礼慧在《关于应及时立法消除装修污染带来的安全隐患的
近年来,随着室内环境污染愈发严重,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呼声也在持续。

全国政协委员张礼慧在《关于应及时立法消除装修污染带来的安全隐患的提案》中指出由于我国缺乏统一的环境污染赔偿法,更缺乏对室内装修污染进行专门规定的法律法规,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大多依据《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既无法体现该法律责任的特殊性,又使得各地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具体的赔偿标准与依据。因此,张礼慧委员建议制定《室内空气污染防治法》,呼吁这部法律应该从室内环境质量标准、第三方检测机构、消费者维权途径、处罚细则等方面做出规定。

首先,尽快制定《室内空气污染防治法》,适用范围应包括房屋的建筑材料、装修材料、油漆、涂料、石材和家具等材质生产与销售;房屋的建筑施工单位、房屋开发商、房屋的装修单位、家具加工制作商;车辆生产及装饰。

其次,《室内空气污染防治法》应规定对公共场所的装修进行强制性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营业。若违规应处于高额罚金。尤其是学校的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建筑必须在装修完后,经晾干检测合格方可入住。如有违规,经检举查实,问责第一把手,可免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应制定室内装修产业发展规划,鼓励发展绿色环保产品;制定相关法律制度,对材料、加工、产品、销售、使用及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制定产品地方标准;规范建材装潢市场,对以次充好、使用污染材料的不法厂商加大处罚和打击力度;培育市场中介,包括建立室内环境检测服务、评估及仲裁机构和机制,引导行业协会自我约束、自我监管、自我规范、自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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