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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将住宅门窗纳入工程质量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21  浏览次数:557
核心提示:近日获悉,天津市法制办和建交委日前对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进行全面的修订,新修订的方案明确今后本市建筑工程实行终身责任制,房地
近日获悉,天津市法制办和建交委日前对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进行全面的修订,新修订的方案明确今后本市建筑工程实行终身责任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住宅主体工程实行终身保修,在新修订的方案中,本市首次将住宅纳入到保修范围。

  新修订的方案提出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门窗和装修工程 保修期为两年;对参加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实行备案制,即使工作调动、退休,如发现工作期间违反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外,新修订方案还提出住宅工程实行分户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竣工验收;明确了对住宅工程的保修期限从交付购房人日起计算;对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其保修年限根据国家规定,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即实行终身保修;屋面和地下室外围的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漏保修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和供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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