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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2-26  浏览次数:736
核心提示: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8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2008年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审议并表决,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对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进行调整,其组成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为:张冰冰、谭文晖、瞿晓心、刘绍喜、吴华东;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为:谭文晖、张冰冰、瞿晓心、吴华东、黄泽群;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为:谭文晖、张冰冰、瞿晓心、吴华东、万顺武; 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为:刘绍喜、张冰冰、谭文晖、瞿晓心、吴华东。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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